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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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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人間界又過去了很多個時代。如今正是在星際文明之前的幽暗前夕,人間的人們正在宇宙的凝視中掙紮。樂觀的一派覺得,不用多久,人類文明的腳步就會遍布寰宇,悲觀的一派覺得,人類文明是沖不破大過濾器的,能沖破早就沖破了。

但是這些坐在舒適的座椅上談論未來的人們,並不是這個人間大多數的構成。極端的貧富差距,使得人們的生活也分化出不同的極端。而貧窮的,永遠是多數。

由於地形極其覆雜,第十大陸是少見的高級公民與低級勞動力共同居住的大陸。但也因其仍未“凈化”,而多了很多全由人力提供的覆古生活體驗,又因為人群雜居,無論什麽都能在這裏找到,尤其是各種地下行業和邊緣種群。這使得第十大陸成為星系內數百個居住地當中富有奇特魅力的一個地方。

就在第十大陸,高級居民區V43545到V43769的垃圾回收站中,有一個看樣子只有十歲光景的小女孩,正在垃圾的小山裏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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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記得,是在一個周末,十歲光景的我在垃圾桶裏翻東西的時候,遇到了那個人。

周末的垃圾桶,東西總是特別好,如果趕上那種合家過的節日,那基本就是我們這些流浪者的兵家必正之地。尤其是那些高檔社區的垃圾回收站,又幹凈,又特別多能吃能用的。就是進去不方便。

不過,我身手這麽好,這方圓幾公裏,都是我的地盤,根本沒有我進不去的垃圾站。

所以,上周末那晚,我等那些人都差不多該睡了,就翻進了V43545到V43769這幾個高檔社區共用的垃圾回收站。再晚點可不行,淩晨兩點程序就開始運作了,那些垃圾就要被處理了。

可就在我使勁在垃圾堆裏翻的時候,忽然有一只大手把我整個環抱,跟舉起一只小野貓似的,輕輕松松就把我從垃圾堆裏抱到了外面。

我不敢喊,好在早有準備,剛雙腳觸底,就抽出了靴子裏藏著的匕首。做好要戰鬥的架勢,面對面前這個人。

這個男人看起來十分高大,也很強壯。剛才他環住我的手臂跟鐵打的似的,我必須要格外小心,瞅準機會就逃走。

我擡眼盯著他。他在眼睛那裏戴著一個半面的面具。看起來形制好像只有城中化裝舞會時,那些閑得流油的太太先生們才會用的半面面具。他穿著的衣服也很覆古,好像我撿到的書上插圖裏的那些紳士。但是即使借著路燈我也看不清他的臉,不僅因為那面具,還因為他帶著一個寬檐的帽子。

可即便如此,我也能看到他腰間那把長刀的鐵味兒。我對於各種材質的辨別這些年已經練到依靠嗅覺也能分辨個八九不離十了。以這把刀用的鋼,和護手的樣式,依我看,如果我能拿到手,再找個地方賣了,估計住進這附近的小區裏都不是問題。

想到此處,我擺了個笑臉,收刀入鞘。只是手放在身側,隨時可以再抽出我的匕首。我隊面前的男人道:“這位大爺,您有何貴幹啊?是不是錯手丟了什麽東西?小的在這附近熟門熟路,只要不是自己會跑的活物,基本都能給您打聽出來。”我一邊小心翼翼地陪著笑臉,一邊觀察他的反應。

“你可有名字?”

“……大爺問我名字做什麽?”

“我看你,和我以前認識的一個姑娘,有些相像。”

“原來我們這麽有緣啊?能和大爺您的熟人相似,小的簡直是得罪了。不過,小的沒有名字。”

“沒有?你的父母呢?”

“您看小的在這垃圾山裏找吃喝用度,父母這種東西,小的能有嗎?”

“……那你可有上過學?”

“沒有。但是撿來的書小的讀過不少,能寫會說!大人可是有什麽差事要交給小的辦?”

“這樣的話……我管著附近一個鋪子,經營古董生意,名叫妖寶記,你聽過嗎?”

“聽過聽過!您可知道您家寶庫上有一塊瓦是松的?找到唯一一塊缺了角的瓦,往北數七塊,再往東三列,就是那一塊。”我心想,總得先取得他的信任。另一方面,聽到他是妖寶記的當家,不知怎的,我也沒有之前戒備了。我別提有多喜歡那鋪子了。

“看來,當初程爺李爺堅持要用老的形制造屋子,忘了還有這個麻煩。”

“我啊,可喜歡去您家鋪子頂上看星星了,若是沒有星星可看,我就掀開那方瓦片,瞅瞅裏面的寶貝。這些年我可看到了不少寶貝呢,晚上做夢都多了好多開心事。”

“既然如此,就來妖寶記當個學徒,學一門手藝,也不用再像現在這樣辛苦。”面前這男人竟然對我如此說道。

我本想是放松他的戒備,等有機會就偷走他懸於側身的那把刀,沒想到說了幾句,這人不僅入了套,竟然還真的對我友善起來。

幾乎,是友善過了頭。

可是,這樣的機會,我這輩子還能有嗎?我就看了一眼被我撕破的那些個垃圾袋,剛經過的風中啪啦啪啦翻飛,就好像幾面破舊的旗子,坐標一樣插在我過去昏暗無光的生活上。

我有看了看我眼前的男人。他也看著我,一邊擡手輕輕頂了頂帽檐。

路邊的燈光有一瞬間照到了他隱著的臉。我才發現,他戴在上半臉的,並不是半面面具,而是一雙機械眼。那鏡片反射路邊燈光的那一瞬,我看到是和春天時,風中零落的花瓣一樣的淺紅。

我還在想,真是個意外的選色,忽見他伸手在脖頸那裏一拽,然後往我面前一懸:“無論你願不願意跟我回妖寶記,這個血石,你先留著。貼身帶著,遇到危急的情況時,就打碎它,我就會知道你需要人幫你。”

“真的?”我毫不客氣,立刻收下,捏在了掌心,“這石頭有魔法?你會變魔術。”

“不,”他笑了,“是比魔法還厲害得多的東西。你要是來妖寶記,我便都教給你。”

我看著手中那石頭晶瑩的猩紅色光芒,裏面的紅看著還像跟燒開的水一樣,不停翻湧,一看就是個價值不菲的寶貝物件。

“好,我跟你走。”

他伸出手牽起我的手,我的手在他那寬大的手掌中根本就跟小船掉進了湖裏似的。我不禁有些不悅,我的手在我們這片拾荒的小孩兒當中也算是大的了,可竟然差了他這麽多。

不就是比我長了幾歲嗎?有什麽了不起。哼,沒幾年我就追上你!

正在我莫名其妙地燃燒一決勝負的決心之時,卻聽見他說了一句:“那我們回家吧。”

這是我無家可歸的這輩子第一次聽到,有人要我“回家”。

真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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